首页>>书记信箱
书记信箱
尊敬的来信人:
您好!为进一步增进学校与师生群众的密切联系,更好地解决师生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,推动学校快速、和谐发展,学校设立“书记信箱”(以下简称“信箱”)。为使“信箱”更好地发挥作用,请您使用时注意以下事项:
1.学校欢迎师生群众就学校发展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、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;
2.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,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和问题,来信人应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
3.请您尽量填写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以便我们调查处理和及时反馈结果;
4.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来信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;
5.收到来信后,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答复的,可适当放宽答复时限,相同内容信件填写一次即可。
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发展的关心,对我们工作的支持!


